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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招商引資“一號工程”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黃岡白潭湖片區籌建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搶抓機遇做好新形勢下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7﹞14號)精神,現就加快實施我市招商引資“一號工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比學趕超抓招商

            (一)頭號任務引領抓招商。各地各部門要把招商引資作為年度首要工作任務進行部署考核,把年度招商引資工作目標量化、責任細化、措施具體化,配強招商引資工作力量。到2020年,全市招商引資新引進重點項目個數、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等重要指標年均增長20%以上,引進央企、民營500強、上市公司等優質龍頭企業超過50家。(牽頭單位:市招商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產業招商專班,各縣市區)

            (二)主要領導聚力抓招商。要切實把招商引資作為經濟工作“一號工程”,擺在頭等重要位置,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引大、引新、引優、引強”的要求,集中人力、財力、物力,全力以赴抓招商。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把招商引資作為重中之重的工作來謀劃,落實責任帶頭抓,加強統籌協調,堅定不移以第一力度抓好“一把手工程”。(牽頭單位:市招商局,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產業招商專班、市直各單位,各縣市區)

            (三)第一標準提質抓招商。更加注重招商引資項目的“科技含量、產業帶動量、環境容量”,進一步規范招商引資項目評審決策機制,按照“規模、質量、效益、后勁”相統一的要求,把好項目準入關。堅持項目開工和形成有效投資是硬道理的理念,按照“信息變意向、意向變協議、協議變合同、合同變工地、工地變工廠”的要求,運用好“搬石頭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倒推工作法”,著力提升“簽約率、開工率、投產率、資金到位率、投入產出率”。堅持以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成效論英雄,把招商引資工作作為檢驗干部抓經濟工作、推動經濟發展的“第一標準”,在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一線考察使用干部。(牽頭單位:市招商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產業招商專班,各縣市區)

            (四)突出平臺聚集抓招商。擦亮黃岡高新區國家高新區金字招牌,夯實園區承載平臺,引領全市招商引資提質增效。促進黃岡高新區創新發展,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動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優化升級。探索黃團浠共建園區,拓展核心區發展空間,推動要素向園區集聚、企業向園區集中、產業向園區集群,支持相關縣市開發區與黃岡高新區共享國家高新區政策和品牌資源優勢,實現市、縣(市、區)抱團招商、聯動發展。加快與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高新區等國家級開發區合作共建產業園區,深化黃岡市與武漢市的產業協作與融合發展。(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黃岡高新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招商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岡產業園管委會、中國•光谷黃岡科技產業園管委會,有關縣市區)

            二、創新方式抓招商

            (五)堅持產業招商。圍繞主導產業,實行一個主導產業、一名市(縣)級領導、一張產業招商地圖、一支專業化招商隊伍、一個承載園區的工作機制,聘請專業機構編制招商產業規劃和行動計劃,全面提升全市產業招商工作水平。(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招商局、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產業招商專班,各縣市區)

            (六)利用資本招商。鼓勵各縣市區、高新區、開發區和白潭湖片區結合自身產業優勢,整合資金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支持重點產業招商項目。加強與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合作,積極開展產業項目投資、產業基金合作和金融人才培養等多方位的合作。整合現有的產業扶持資金(基金),做實大別山綠色發展產業投資基金。設立大別山青年創新創業引導基金,吸引和鼓勵大學生創業和返鄉青年創新創業。充分發揮資本市場服務脫貧攻堅政策優勢,積極扶持企業上市,助力資本招商。(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招商局、市工商聯(總商會)、各產業招商專班,各縣市區)

            (七)搭建平臺招商。積極參與世界500強對話湖北、中博會、華創會、金博會、臺灣周、鄂港澳粵經貿洽談、鄂滬(長三角)經貿洽談、湖北之窗、楚商大會等重要開放平臺活動,積極參與商會協會年會和論壇等活動。舉辦大別山金融論壇和千名黃岡楚商回黃岡投資對接會。加強黃岡投資環境推介和項目信息收集工作,切實將商會、協會和展會打造成我市對外宣傳交流窗口和信息收集平臺。(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外僑局、市臺辦、市工商聯(總商會)、市招商局;責任單位:各產業招商專班,各縣市區)

            (八)注重以商招商。積極發揮黃岡楚商聯合會作用,整合異地商會資源,強化商會、協會間的互動,增強交流合作,每半年舉辦專題活動1次以上;促進已落戶招商引資企業積極引進合作伙伴和上下游配套企業落戶,引進一批延伸產業鏈的招商項目,形成引進一個、帶來一批的聯動效應。注重做好已落戶我市的行業領軍企業的服務,以優質服務和優良環境吸引關聯項目落戶。各園區對以商招商成效顯著的企業可給予一定的獎勵。(牽頭單位:市工商聯(總商會),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招商局、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產業招商專班,各縣市區,)

            (九)拓展渠道招商。充分運用各種媒介,廣泛宣傳我市招商政策和營商環境。運用微信等移動互聯新手段,推行“互聯網+”招商,利用新媒體講好黃岡故事,展示黃岡形象,介紹黃岡發展潛力和良好成長性。積極探索市場中介招商,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武漢等地聘請國內外知名中介組織開展委托招商。創新激勵機制,聘請招商大使,為突出貢獻者授予黃岡招商大使稱號、頒發城市金鑰匙,營造全社會積極投身招商引資的濃厚氛圍。(牽頭單位:市招商局;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產業招商專班,各縣市區)

            三、政策激勵抓招商

            (十)突出支持重點工業項目。對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含本數)以上、5億元以下的工業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投資、投產情況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和稅收貢獻獎勵。(牽頭單位:市招商局、市財政局、市城投公司等相關平臺;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

            (十一)因地制宜推進重資產招商。對重大工業項目,可通過專項產業基金股權投入或直接代建項目廠房及廠區內基礎設施。企業通過融資租賃設備的,可對其租賃費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補助。鼓勵產業鏈招商,為產業龍頭項目配套的工業項目,可參照重點工業項目支持政策給予支持。大力推行光谷聯合科技城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在工業園內建設標準廠房,引導小微企業拎包入駐,以集約節約用地,提升園區整體效能。(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招商局;責任單位:市城投公司等相關平臺、市金融工作局、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

            (十二)著力吸引高新技術項目。對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含1億元)以上、經科技部門認定的重大高新技術企業項目,分別給予比同等規模的重點工業項目更高標準的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和稅收貢獻獎勵。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科技貸款的,給予貸款貼息。(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

            (十三)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對符合我市主導產業規劃,在產業園區內購買或租賃生產經營場所的中小企業項目,給予稅收貢獻獎勵。(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招商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

            (十四)積極鼓勵外商投資。在我市新注冊設立的外資企業,根據其實際到位注冊資金給予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

            (十五)大力發展總部經濟。經認定的總部企業,5年內每年按企業在我市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下簡稱“兩稅”)按分檔累進的辦法給予獎勵?偛科髽I租用、購置、新建辦公用房的,按一定比例或標準給予辦公用房補貼?偛科髽I開發建設大型商務樓宇并引進其他企業入駐的,對其繳納“兩稅”后的地方留成部分給予獎勵。對于總部企業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以下簡稱高管人員),在我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可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招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

            (十六)集聚要素扶商安商。深入推進大別山金融工程和市校合作計劃,把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結合起來抓,把技術、人才、資本、土地作為重點要素,突出抓好要素保障。千方百計減輕企業運行負擔,涉及中小微企業1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由審批部門支付,中介機構收費按國家規定下限收費,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和供電、物流等要素成本。(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校合作辦、市金融工作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

            四、優化環境抓招商

            (十七)打造良好法治政務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審批手續,規范審批流程,明確審批辦結時限,提高行政審批效能。著力打造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和陽光政府,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政府招商引資合同應全面執行。全面公布市、縣、鄉(鎮)三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推行招商引資“正負面清單”制度。(牽頭單位:市編辦、市發改委、市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城投公司、市招商局、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

            (十八)強化安商服務環境。強化“安商也是招商”的理念,突出安商服務重要性。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以務實的態度深入項目現場解決實際問題。明確專職機構負責安商服務工作,統籌協調、全程服務招商項目落戶建設。設立黃岡楚商回鄉投資創業綠色通道,在金融、土地、人才、科技等方面為黃岡楚商回鄉投資提供專業服務。(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工商聯;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

            (十九)提供優質醫療教育服務。為企業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高管人員創造優質醫療和教育條件。向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總部企業、重點企業高管人員及配偶發放醫療綠卡,由衛計部門和醫院安排專人服務,建立專家門診、費用結算等綠色通道,高管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就醫實行“免掛號、先就診、后結算、專人服務”。對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總部企業和重點企業高管人員需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可優先安排在優質公辦學校就讀。(牽頭單位:市衛計委、市教育局、市招商局;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

            (二十)完善投訴問責機制。市長熱線和市長信箱專門設立企業投訴直通平臺,及時受理招商引資企業有關投資環境方面的投訴事項,對企業投訴事項做到件件有回復、事事有著落。建立聯合督查機制,對影響投資環境,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及違規違紀問題嚴肅查處問責。(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各縣市區)

            五、健全機制抓招商

            (二十一)加強招商引資統籌。進一步強化對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統籌,對全市產業規劃、招商政策、項目服務等工作實行統一調度,實現全市一盤棋招商。加強招商項目信息的有效統籌,提高項目對接的精準性。加強產業布局統籌,引導各縣市區根據各自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因地制宜確定產業發展方向,實行差異化發展,避免同質化競爭,形成良性互動的優質產業布局。(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招商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產業招商專班,各縣市區)

            (二十二)強化考核督辦。建立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快報制,對項目信息報送和跟蹤洽談情況一天一上報,每月一匯總、一排名、一分析、一督辦。對招商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實行一月一通報,一季一拉練,半年一考核,年終結總帳。強化結果導向,將考核結果進行全市排名和通報,考核前三名的縣市區、市直產業招商分局進行通報表揚,對排位末名的縣市區、市直產業招商分局責任人進行約談,把招商引資任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干部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履職盡責不力相關人員實行召回問責。(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招商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政府督查室、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

            (二十三)強化工作保障。參照《湖北省省級黨政機關商務接待管理暫行規定》,完善招商引資經費管理辦法,為招商項目接待和考察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用車保障。舉辦重大招商活動及開展駐點招商、小分隊招商可使用租車服務,對招商人員差旅、客商接待、交通出行等方面要予以保障。(牽頭單位:市招商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產業招商專班、市直各單位,各縣市區)

            (二十四)建立創先爭優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完善招商引資激勵機制。對為我市引進落地重點新型工業化項目、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和完善城市功能項目作出重要貢獻的各類商會、中介機構、招商分局,可給予一定的招商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選配一批事業心強、有開拓精神的年輕干部到招商引資一線實踐鍛煉,對招商引資工作實績突出的干部優先提拔使用。建立完善容錯糾錯機制,將干部在招商引資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的行為區分開來,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擔責,營造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環境。(牽頭單位:市招商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各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市區)

            (二十五)制定實施細則。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思路,落實支持招商引資的各項舉措,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兑庖姟犯黜椆ぷ魅蝿沼膳琶钋暗臓款^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相關責任單位積極配合,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到位。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市政府印發的《黃岡市促進投資的若干規定》(黃政規〔2013〕7號)等有關政策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本意見涉及的政策兌現不溯及既往。

            附件:黃岡市招商引資八項政策清單

            2017年6月18日

            附件

            黃岡市招商引資八項政策清單

            一、黃岡市促進招商引資的八條措施

            第一條 重點工業項目支持措施

            對符合我市主導產業發展規劃,且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以上(含本數)、5億元以下的工業項目,給予以下支持:

            (一)基礎設施建設補助。項目用地按項目所在區域國家規定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執行。同時,按土地出讓成交價一定比例給予項目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對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含本數)以上、3億元以下的補助40%,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3億元(含本數)以上、5億元以下的補助50%。補助總金額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用地面積計算,項目用地摘牌后補助30%,項目主體工程開工后補助50%,項目投產后補助20%。

            (二)固定資產投資補助。項目投產后,按項目固定資產(廠

            房、設備部分)投資額的3%給予補助。

            (三)稅收貢獻獎勵。項目投產后,前三年、后三年分別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本級地方留成部分的100%、50%給予獎勵。

            第二條 重大工業項目支持措施

            (一)對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以上(含本數)的重大工業項目,可給予重資產建設支持。

            1.由政府通過專項產業基金股權投入或直接代建項目廠房及廠區內道路、通訊、水、電等基礎設施,企業自投產的第一個年度起5年內分期回購完畢。

            2.企業通過融資租賃設備的,可對其租賃費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補助3年。

            (二)為上述重大工業項目配套,經產業龍頭企業認定為核心供應商,且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含本數)以上的工業項目,參照重點工業項目標準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和稅收貢獻獎勵。

            第三條 中小項目支持措施

            對符合我市主導產業規劃,在產業園區內購買或租賃生產經營場所,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含本數),且年實際繳納稅收100萬元以上(含本數)的產業項目,3年內按其實繳稅收本級地方留成部分全額予以獎勵。

            第四條 高新技術項目支持措施

            對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含本數)以上、經科技部門認定的重大高新技術企業項目,分別給予比同等規模的重點工業項目更高標準的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和稅收貢獻獎勵。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企業進行科技貸款的,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支持,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貼息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第五條 外資項目支持措施

            對在本市新注冊設立的外資企業,實際到資在1000萬美元(含本數)以上3000萬美元以下的、3000萬美元以上(含本數)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0萬元人民幣;新落戶的境外企業,屬世界500強企業的,另行獎勵200萬元。

            第六條 總部經濟發展支持措施

            對年納稅總額在500萬元以上(含本數),經認定的總部企業,給予以下支持:

            (一)5年內每年按企業在我市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下簡稱“兩稅”)本級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經營貢獻獎勵,年納稅500萬元(含本數)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獎勵60%;年納稅2000萬元(含本數)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獎勵70%;年納稅5000萬元(含本數)以上的獎勵80%。

            (二)總部企業租用、購置、新建辦公用房的,按一定比例或標準給予辦公用房補貼,綜合型總部企業單項最高可補貼200萬元,功能型總部企業單項最高可補貼100萬元?偛科髽I開發建設大型商務樓宇并引進其他企業入駐的,整棟樓宇引進的其他企業年度合計繳納“兩稅”本級地方留成部分首次突破2000萬元的,給予300萬元一次性補貼。

            (三)總部企業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高管人員(包括新設的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在我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本級地方留成部分,5年內每年按照90%的比例標準給予生活補貼,各類總部企業補貼名額均不超過10人。

            第七條 “一事一議”項目支持措施

            一次性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除外)10億元以上(含本數)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含本數)的工業項目;央企、民營企業500強或行業內10強、上市公司,來黃岡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的;全國100強、全省10強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投資的農產品加工項目;市委、市政府認為應納入“一事一議”的其他項目。

            第八條 優化環境支持措施

            (一)對各類商會協會、中介組織引進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含本數)工業項目的,項目投產經認定后按固定資產(廠房和設備部分)投入的2‰計獎(稅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稅前)。黨員干部在引進和服務招商引資項目中成績特別突出的,予以優先提拔重用。產業招商分局在引進和服務招商引資項目中實績特別突出的,給予一定的招商工作經費獎勵。

            (二)設立鼓勵黃岡楚商回鄉投資創業綠色通道,在金融、土地、人才、科技等方面為黃岡楚商回鄉投資提供專業服務。

            (三)對招商引資項目報批報建過程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經營服務性收費按照1000元/畝的標準給予打包補助。

            (四)為招商引資企業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高管人員創造優質醫療和教育條件。設立就醫綠色通道,總部企業和重點企業高管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就醫實行“免掛號、先就診、后結算、專人服務”;其需要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央企、民營企業全國500強和上市公司在黃岡投資項目的高管人員子女可優先安排在優質公辦學校就讀。

            (五)市政府辦公室安排專班負責受理招商引資企業關于投資環境的投訴事項,市監察局對在服務招商引資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及違規違紀問題嚴肅處理。

            以上政策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招商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二、關于扶持企業創新發展的五條措施

            第一條 支持技術改造

            (一)加大技術改造基金投入力度,由市、縣(市、區)設立技術改造基金,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支持工業企業重大技術改造項目。

            (二)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達5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并且在一年內竣工投產的,對設備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機器換人”智能制造、數字化車間項目并按期投產的,按設備投資額(單個項目)的10%,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給予投資補助。

            第二條 支持技術研發

            (一)對企業創建國家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獲得國家級、省級新認定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工業設計中心,獲得國家級、省級新認定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二)對企業建設公共技術研發服務平臺并提供開放共享服務的,前3年按其新增研發設備實際投入金額的30%給予資金補助,累計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對其運行經費,3年內給予每年20-50萬元的補助。

            (三)對企業產學研合作項目,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擔突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并在黃岡實現產業化的產學研項目,給予企業50萬元獎勵。

            (四)對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和省級以上研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零部件企業,按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銷售額20%、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或按其關鍵零部件銷售價格2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以上品牌培育、國家技術創新、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的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工信部知識產權應用標桿的示范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對企業購買、轉化科技成果分別給予補助、獎勵。企業按科技成果轉化標準并通過研發公共服務平臺購買科技成果的,按照實際交易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科技成果轉化的,3年內按照“兩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給予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第三條 鼓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

            (一)對新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企業,給予8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對在我市注冊并納稅的工業企業中首次入圍全市10強工業企業、全省100強工業企業(或民營企業)、中國民營企業(或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的,分別給予20萬元、20萬元、500萬元和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四條 支持品牌培育

            (一)企業商標新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湖北省著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的企業,分別給予商標所屬企業50萬元、1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產品被新認定為湖北名牌的,給予所屬企業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企業(或組織)獲得黃岡大別山質量獎、提名獎

            的,分別給予20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企業被工信部新認定為 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被新認定為全國質量品牌試點示范企業、湖北省工業品牌培育試點示范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 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一)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以上示范農民合作社或家庭農場給予獎勵,國家級示范農民合作社或家庭農場每個給予20萬元獎勵,省級示范農民合作社每個給予10萬元獎勵,省級示范家庭農場每個給予5萬元獎勵。

            (二)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土地面積1000畝以上、時間5年以上并保持正常經營的,一次性給予每畝100元獎勵。對返鄉農民工、復退軍人、大學生等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土地500畝以上、時間3年以上并保持正常經營的,給予以上同等獎勵。

            (三)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獲得無公害、綠色、有機認證的,每新獲得一項給予2萬元獎勵。

            (四)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以上政策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質監局、市農辦、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三、關于降低企業成本的五條措施

            第一條 涉及中小微工業企業15項市級及以下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

            第二條 2018年6月30日前,企業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由2%下調至1.5%。

            第三條 用水報裝費用100萬元以下的按5%優惠,100萬元以上的按3%優惠。

            第四條 大力開展訂單式培訓,針對企業需求開展定制技能培訓。新錄用并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在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按規定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的,按照100-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

            第五條 落實《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減免收費項目,嚴禁各種變相提高利率行為,依法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清理和規范企業融資過程中的各種收費行為,市級及以下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各種中介服務收費不得高于規定收費下限。

            以上政策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經信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四、關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六條措施

            第一條 給予產業基金支持

            市、縣(市、區)分別設立產業基金,對節能環保、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及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給予基金投資支持。對區域發展有重大帶動作用、投資達10億元以上項目,定制專項基金予以配套支持。

            第二條 給予企業上市及掛牌支持

            市、縣(市、區)分別設立企業上市孵化資金,支持企業境內外上市及改制掛牌。企業在境內外主板成功上市(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給予一次性補貼100萬元。企業改制后在新三板、四板成功掛牌,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60萬元和30萬元。以上補貼按申請受理和獲批上市(掛牌)兩個階段各兌現50%。

            企業因上市(掛牌)改制、重組、賬務調整而產生的相關稅費(土地出讓金除外),本級地方留成部分予以等額補貼。

            第三條 給予上市企業再融資支持及發債支持

            上市企業再融資且用于黃岡的,融資2億元以下一次性補貼50萬元,2億元以上每增加1億元,再補貼10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銀行間市場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等融資,按債項規模一次性給予5 ‰的貼息,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四條 給予企業并購重組及股權投資支持

            對重組我市企業或者重組外地企業遷入我市并成功上市的本地重組方,給予40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收購本市企業、收購金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在兼并重組完成后,其稅收本級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給予100%補貼,后3年給予50%補貼。兼并重組我市困難企業,對重組方按其重組當年承接被重組企業的銀行實際貸款額給予5%的貼息,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股權投資企業在我市投資1個及以上項目,且當年對本市企業投資總額超過5000萬元的,按其當年對本市企業投資總額1%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投資本市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項目超過1億元的投資企業,當其投資項目發生破產清算或項目退出發生實際虧損時,按實際虧損額的10%給予風險補償,最高100萬元。

            對企業重大技術改造和外地企業重組我市企業并落戶我市的或我市企業重組外地企業總部留在我市的,予以基金配套股權投資支持。

            第五條 給予周轉資金支持

            按企業稅收貢獻分別給予100萬元至1000萬元周轉資金支持。

            第六條 給予限售股份減持投資支持

            上市公司限售股持有人在黃岡市證券營業機構開設證券交易賬戶,通過黃岡市證券營業機構開設的賬戶減持、轉讓股份,按其貢獻地方所得凈財力的95%予以補貼。利用減持所得資金在黃岡投資新建項目,如新建項目投資額超過限售股減持其貢獻地方所得凈財力,按其貢獻地方所得凈財力的100%予以補貼,減持所得資金未在黃岡投資或投資額少于其貢獻地方所得凈財力,按上述95%予以補貼。

            以上政策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五、關于促進招商引資高層次人才引進的八條措施

            第一條 在黃岡新創業的領軍型、高端型、成長型人才(團隊),經認定后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80萬元項目啟動資金支持。

            第二條 對“兩院”院士,中央“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等國家級高層次人才來黃岡創新創業的,一次性發放安家費100萬元,連續5年每年發放生活津貼5萬元。

            對省“百人計劃”“楚天學者計劃”等省級高層次人才來黃岡創新創業的,一次性發放安家費50萬元,連續5年每年發放生活津貼3萬元。

            第三條 “兩院”院士,中央“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楚天學者計劃”等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在黃岡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本級地方留成部分,5年內等額予以補貼。

            第四條 對招商引資企業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與企業簽訂工作合同滿3年以上的,連續5年每年分別給予生活津貼1.2萬元、0.6萬元。在市區購買商品房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

            第五條 對工業領域新引進符合條件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給予人才公寓、住房補貼、創新創業資助、風險投資和擔保、子女享受優質教育等優惠政策。

            第六條 支持企業家成長。實施企業家能力素質提升工程,開展成長型企業管理咨詢活動,年培訓企業家100名、各類高管人員200名。每年評選表彰10名優秀企業家。

            第七條 對到黃岡市內企業實習實訓、就業見習的大學生按不超過3個月,每月分別給予生活補貼1000元、500元。對重點高校博士、碩士研究生到市內企業實習實訓的,按不超過3個月,每月分別給予生活補貼2000元、1500元。同時,為實習實訓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 免費為引進企業員工提供人事檔案管理及人事代理服務。

            以上政策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委人才辦、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六、關于加快現代職業教育發展的四條措施

            第一條 增設急需緊缺人才對口專業

            職業(技工)院校對接食品飲料、畜禽養殖、紡織服裝、建筑建材、機械電子、新能源汽車、工業機器人、新材料等我市急需緊缺人才新開辦專業,經人社、教育、經信委、財政等部門認定的,給予每個專業50萬元一次性補貼。

            第二條 深化校企合作辦學

            對經認定實行新型學徒制的企業(培訓機構),在學員培訓合格并取得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后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至6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對于建成“廠中!薄靶V袕S”的企業或學校,經人社、教育、經信、財政部門認定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貼。

            第三條 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取得高級工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在就業、創業等方面享有與高等院校畢業生同等的政策。獲省級楚天名匠、首席技師、技術能手及黃岡工匠培育行動“黃岡名匠”稱號人員,在黃岡企業工作的,分別給予3000元一次性獎勵。

            第四條 打造高技能人才培養平臺

            對命名為國家級、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示范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資金50萬元、30萬元。對入選的國家、省級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技能大師工作室,在國家、省資金扶持的基礎上地方財政再按50%標準給予配套補貼。

            對入選的“黃岡工匠”工作室,給予1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助。

            以上政策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七、關于促進新經濟發展的五條措施

            第一條 放寬新經濟市場準入。放寬企業名稱限制,支持體現新經濟特點的個性用語作為企業名稱的行業用語。放寬住所登記限制,允許新經濟主體利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解決住所登記問題。放寬經營范圍限制,鼓勵新經濟主體跨界融合發展。

            第二條 對銷售收入低于5000萬元(含本數)且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5%的新經濟企業、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本數)且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4%的新經濟企業、銷售收入高于2億元且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3%的新經濟企業,經科技部門審核后按照研發投入總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三條 對在校大學生和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黃岡市內自主創業的優秀項目獎勵5萬元。

            第四條 對新經濟引領企業和研發機構的首席技術專家,每年給予5萬元財政補貼。

            第五條 對新型職業農民創辦規;F代農業經濟實體,給予最高額度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給予2年全額貼息。

            以上政策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八、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五條措施

            第一條 鼓勵企業創新發展

            (一)對在我市注冊生產新能源汽車的企業,按國家規定成功辦理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并列入國家統一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投產后給予5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對在我市注冊生產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企業,經認定納入國家工信部《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目錄的,投產后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二條 鼓勵項目投資建設

            (一)對新能源整車生產項目的補助。對3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億元以上并建成投產的項目,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對重大科研項目在黃岡轉化的,按項目投產后增值稅本級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3年補助;對研發費用超過1億元的重大科研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二)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生產項目的補助。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含5億元)以上的項目,按其3年內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4%給予補助。

            (三)對新能源汽車電機、電控生產項目的補助。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其固定資產貸款額的3%給予財政貼息,單個項目最多貼息2年,且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總額。

            第三條 鼓勵企業壯大規模

            對于新能源整車生產企業,汽車年產能達到20%、50%、85%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三電”(電池、電機、電控)生產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四條 鼓勵企業配套協作

            對本地新能源汽車整車企業采購本地生產的動力電池、電機及電控系統等關鍵零部件,本地年采購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本地配套率達到20%以上的,以上年為基數,本地采購額每提高10%,給予30萬元的獎勵,最高獎勵資金不超過300萬元。

            第五條 鼓勵政府采購使用

            優先將我市生產的新能源汽車納入市政府采購項目;市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出租車原則上首選新能源汽車。

            本項政策第一條第(一)款、第二條第(一)款之規定,

            不適用于已按“一事一議”原則簽訂投資合同,且已享受“一事一議”優惠政策的項目。

            以上政策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本政策規定的各項獎補政策的承擔主體,按照“誰受益、誰兌現”的原則確定。市區項目,落戶市區一體開發范圍內的項目的獎補資金依據現行市區一體開發財稅分享體制和招商引資兌現政策進行分解承擔;落戶市區一體范圍以外及封閉運行區域內的獎補資金由所在區域承擔。落戶各縣市區的,由項目所在地負責兌現。同一項目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享受多項政策支持,但涉及同一類型政策的,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享受相應政策措施,不重復享受。落戶各縣市區的招商引資項目可參照本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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